甲)主任35歲那時在幹嘛哩?2004年剛做完柳春春小小節,隔年開始柳春春就此七年沒做戲了。
乙)在33小劇場書櫃上喵到的一本書「35歲前要做的33件事」。相較另一本「死前要做的99件事」,這33件事容易得多了。
丙)剛剛在博客來找書,發現有好多35x33系列。想必全部的書都買來看,照著作一番,人生一定會完蛋的。丁)能做好一件事,就已經不容易了。何況是,這33件事。
說到底來,還是,成功,兩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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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件事:確立鮮明的個人風格(我會胡言亂語還有亂說話)
第2件事:永遠心向陽光的生活態度(月有圓缺)(一直向著陽光是不健康的)
第3件事:重新定義「中年」(真不知道定義這個要幹嘛)
第4件事:得到「心靈復原力」(用瞬間膠)(親鄭路飛啊)
第5件事:簡約生活(我的確有撿來一卡破皮箱沒錯)
第6件事:懷抱一個偉大的夢想,緊抓現實的當下(可惡想揉)
第7件事:養成每天讀取新聞的好習慣(我讀太多了)
第8件事:培養良好的睡眠習慣(現在每天6點起床)
第9件事:制定自己的keep fit計畫(到現在還是41-42KG)
第10件事:擁有謙沖致和的態度(嗯?權力者都這樣的)
第11件事:一定要擁有一次人生的大挫折(真的嗎?)
第12件事:豐富自身內涵(喔喔!我完蛋了!)
第13件事:每週三次整理(反省)自身(三次太少了)
第14件事:定下人生的目標清單(好有餘裕)
第15件事:對世界懷抱一個希望(去死吧!淡淡!)
第16件事:產生令自己有價值的獨門創意(木馬手?)
第17件事:考幾張證照(那我幹嘛離開信義鑑定哩?)
第18件事:至少進一次大公司(我有了)
第19件事:為事業而不是為工作奔波(這,不能稱之為事業)
第20件事:搞定外語(有,看Q片讓我學會很多女優姓名讀音)
第21件事:保持不間斷的學習律動(這個有,也是太多。)
第22件事:擁有屬於自己的金錢規劃(呵呵)
第23件事:離群索居十天、一個月(有病)
第24件事:背著背包去走走(團長陪,我就去。)
第25件事:培養一種自己獨享的趣味(有啊,我粉會發呆。)
第26件事: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和節奏(離群索居是不好的)
第27件事:擁有一個自己的角落(啊?)
第28件事:做一次義工(單純與充實?)
第29件事:見一個「夢中人」(去他墳上?)
第30件事:只需和少數人保持和諧關係(這人中才需要吧?)
第31件事:真的可以說不(這我常幹)
第32件事:對父母許諾必不可少(後述)
第33件事:結交幾個知己(我有團長了)
32補:前些日子主任曾以一個車輪餅諂媚他娘。